「導演剪輯版」是不會輕易被公開的。
真正的「導演剪輯版」。本質上是導演和片方「最終剪輯權」爭奪血戰的產物,對播放有嚴格的要求,并不是你想看就能看到的。就算有幸看到,你可能會發現很多特效鏡頭還不如國內的5毛制作,音效也不是非常完美,很多音樂也僅僅只是臨時放上去的“temp music”。
好萊塢電影的「導演剪輯版」是怎么做出來的?它和美國導演工會有何關系?對觀看具體有何要求?看這篇文章你就能有所了解了。
原文知乎:什么是電影的「導演剪輯版」
首先,很多人會覺得一部電影的“導演剪輯版”是最純凈的版本,這個想法沒什么大錯,“導演剪輯版”一般來說是導演根據自己的理解做出視頻剪輯上的藝術選擇,在創作“導演剪輯版“的時候,一般來說不需要經過制片人/制片公司/觀眾的認可,可以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愿來后期剪輯電影。
但是要注意的是,通常這類的“導演剪輯版”是不會對外公開的。那些你能在網上看到的,買到的“導演剪輯版”屬于很少的特例,很多時候所謂的“導演剪輯版“也不過是市場宣傳的噱頭。
在好萊塢,如果一個導演屬于DGA(美國導演工會),那么這個導演將會保證有剪輯電影的權利,也就是所謂的“導演剪輯版”。DGA在《Creative Rights Handbook 2014-2017》中詳細的列出了導演的所有權利,這里就節選關于“后期剪輯”的段落:
The Director’s right to prepare his or her Director’s Cut is absolute. (7-508) You must supervise the editing of the first cut following completion of the Editor’s Assembly. You have the right to instruct the Editor and to make whatever changes you deem necessary in preparing the Director’s Cut. (7-505) With respect to television films 60 minutes or less in length, if you do not start the Director’s Cut within 24 hours after receiving notice the Editor’s Assembly is or will be completed, the Producer may assign someone else to supervise the first cut. If the Producer does, he or she must notify the Guild within one day following the assignment. (7-505g)
(翻譯)導演的剪輯權利是一定需要被保證的。導演必須主導“素材整理”之后的第一版剪輯。導演有權利指揮剪輯師作出任何導演覺得必要的剪輯。如果項目的時長在60分鐘以下,導演若是不在“素材整理”完成之后的24小時開始剪輯,那么制片人可以安排其他人來主導影片第一版的剪輯。如果制片人決定這么做了,那他/她必須在一天之內通知美國導演工會。
同時,手冊指出:不允許任何人干預“導演剪輯版”的制作。
并且,工會對于導演剪輯的工作時間有非常嚴格的要求。
A. 如果是院線電影(Theatrical Motion Pictures),那么:
導演會有10周剪輯時間
或者
剪輯時間:拍攝時間 1:2的剪輯周期進行第一版剪輯(比如拍攝一共是40天,那導演有20天時間剪輯)
以上兩個方案,哪個時間長則選擇哪個。
B. 如果是電視劇(Television Motion Pictures)那么:
30分鐘或更少:一天+需要做改變必要的時間(不能超過兩天)
31分鐘到60分鐘:4天
61分鐘到90分鐘:15天
91分鐘到2小時:20天
超過2小時的每個小時:5天
那這些“導演剪輯版”有什么觀看要求呢?這里美國導演工會也做出了詳細的解釋:
只有制片人和有“最終剪輯權“的人(制片方)才能觀看”導演剪輯版“
導演有權利要求一場對公眾開放的提前點映,或者在制片人的選擇下,舉行一場100人以下的私人點映(員工與家屬不算)
電影的播放格式不能是“Avid直出”或者其他不達標的放映格式。
如果這部片子有很多的特效,那么作為導演,你必須有權利為你的“導演剪輯版”制作一系列臨時特效,制片方也必須給導演足夠的時間來制作臨時特效。
所以,“導演剪輯版”就算有,也不是你想看就能看的。更何況,并不是所有的電影都有完整的,可以觀看的“導演剪輯版”。如果你作為觀眾,有幸參加了某電影的“導演剪輯版”提前觀影,你可能會發現很多特效鏡頭還不如國內的5毛制作,音效也不是非常完美,很多音樂也僅僅只是臨時放上去的“temp music”。
那之前有提到“最終剪輯權“,一般電影制片方才有電影的”最終剪輯權“(Final Cut)。也就是說,導演是沒有什么話語權的。除非,你是一個大導演,比如卡梅隆,斯皮爾伯格,或者諾蘭等。
有關最終“最終剪輯權“的爭奪,幾乎每年是一場血戰。制片方覺得導演想要的版本太長,觀眾看不懂,賣不出票等等,都會對最終成片作出調整。比如就算你是卡梅隆,你也不可能拍一部4個小時的《阿凡達》。這也不能一棒子打到制片方的頭上,畢竟那些大ip,每一部電影都是幾(十)個億美金的賭博,就算為了導演的創作自由,也不可能讓步。
所以美國導演工會所爭取的也僅僅是“導演剪輯版”的權利,來保證導演在后期制作的過程中有足夠的時間參與創意制作,不至于被完全關在門外。
而美國導演工會(DGA)爭取“導演剪輯版權利“的歷史故事,這里就不多聊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搜索Elliot Silverstein。簡單來講,就是導演Elliot Silverstein在電視劇《The Twilight Zone》的后期制作過程中,與制片方(剪輯師)產生了沖突,最終通過美國導演工會的幫助,贏得了一場導演創意權利的重要戰爭。
那一年,是1964。
此文所講的所有內容僅僅針對好萊塢電影。在寫文章的過程中參考了很多美國導演工會提供的文章資料,更是感嘆好萊塢電影工業化的變態。這里提到的“導演剪輯權“僅僅只是冰山一角。在美國導演工會的努力下,導演在前期,拍攝過程中,以及后期都有很多的權利被保護。但同時也可以看出,制片公司在電影制作的過程中也有很多的籌碼,不至于讓一個導演毀了所有人的心血。
所以現在我們看到的這些規定與條例,都是制片公司與導演/工會博弈協商很久之后達成的共識。為的就是電影在制作過程中可以達到尊重導演創意以及達到制片方滿意的平衡。
內容由作者原創,轉載請注明來源,附以原文鏈接
http://www.jgug.cn/news/3902.html全部評論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表情
添加圖片
發表評論